| 类型 |
范围 |
资金要求 |
首批发货量 |
| 省级地区 |
重点城市:沈阳、哈尔滨、郑州、武汉、成都、杭州、南 京、济南、福州、西安、广州 |
200万以上 |
1500㎡ |
直辖市(北京、上海、重庆、天津) |
300万以上 |
深圳、宁波、大连、无锡、苏州、南通和其它省会城市 |
150万以上 |
| 地级地区 |
江苏、浙江、山东、广东地区地级市 |
100万以上 |
1000㎡ |
其它地区地级市 |
50万以上 |
| 县级地区 |
江苏、浙江、上海、山东、广东地区县级市 |
50万以上 |
500㎡ |
其它地区县级市 |
20万以上 |
3、店面要求:在当地主要建材市场内拥有较好位置的店面,地级市:2个门面以上,门面规模应在100平米以上。县级市:门面规模须在80平米以上。1-2个门面以上。必须要按全通地板专卖店的设计严格进行装修,省级城市:3个门面以上,门面规模在100㎡以上,其中拥有一个200㎡以上的旗舰店。
4、管理能力:有良好的销售团队;能向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;能独立处理客户投诉;良好的区域市场管理能力。
5、品牌理念:有品牌产品代理经验,具有品牌经营观念,营销理念强,不盲目追求价格竞争,有良好销售技巧。
6、服从管理:
1) 能配合
制定市场方案并予以执行;
2) 认同并执行品牌统一化管理,认同全通品牌价值;
3) 建立符合规范标准的专卖店,必须执行品牌专卖制度,不在专卖店内销售假冒产
品和其它品牌同类产品;
4) 规范经营,不窜货,不搞恶性竞争和不正当竞争;
5) 签订协议,并执行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。
7、本地资源:具有相应的地缘人际关系和客户资源。
8、人员数量:县级城市的销售、店员及后勤人员必须5人以上;地级城市的销售、店员及后勤人员必须达到10人以上;省级城市的销售、店员及后勤人员必须15人以上。
9、行业经验:有经商经验,尤以建材和地板行业经营经验为佳。
10、商业信誉:拥有良好的商誉和行业口碑,较高的综合素质,从不在销售中诋毁、贬低其它品牌。
11、硬件配置:至少配备传真机、电脑各一台,有便利的网上通讯条件。
12、缴纳相应数额的品牌保证金。省级地区:20000元;地级地区:10000元;县级地区5000元。